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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0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22-01-24 19:34:01  来源:大学生网  作者:大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20年继续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山大学 综合评价 多元录取
中山大学 综合评价 多元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志存高远、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AAB及以上(理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文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计划数为400名,其中文科50名,理科35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可进行文理科类计划的调整。

注:
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院系;
2.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 6月30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考生须在附加材料处上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应届生由中学提供且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可点击下载填写完整且原毕业中学盖章)。
网上报名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2. 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http://www.eeagd.edu.cn)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填报“综合评价”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考生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情况以此系统填报信息为准。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选拔程序
(一)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我校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我校“综合评价”高考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文理科类计划的3倍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名单预计公布时间:8月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5日
(二)学校考核
时间:8月6日-8月7日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考生须事先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8月4日-8月5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则无法入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名单。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需在8月4日-8月5日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残疾人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考核成绩预计公示时间:8月8日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政策
(一)入围“综合评价”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广东省高考,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批次高分优先投档线。
(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结论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AA对应100分、AAB对应50分计入。
(三)入选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入选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六、监督管理
(一)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分别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上公示。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综合评价考核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七、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0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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